毓民:仗義遭報復相當不公14/09/2008 【本報訊】當年因不滿「千古罪人」董建華施政,威脅在超市飲品中落毒的「香港拉登」馬照聲,去年又因報復東方報業集團當年舉報他犯案,刑事恐嚇東方被判入獄九個月,日前馬照聲又因違反法庭臨時禁制令,不斷做出涉嫌誹謗東方的行為,被判藐視法庭入獄四十二個星期。候任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在《ontv》評論節目《可大可小》中指出,東方仗義舉報罪案,卻不斷受到滋擾報復,政府對一個為市民發聲的正義傳媒,明顯無足夠的保護,對東方相當不公,善有惡報的結果令人感慨。新聞自由受到威脅黃表示,作為傳媒和社會公器,不但要捍新聞自由,監督政府,發現罪案時都要即時舉報,保護小市民生命財產,否則會對社會造成嚴重遺害。東方做了好市民,做了件好事,但下場卻是被滋擾被報復,連新聞自由都受到威脅,東方的員工亦會擔心被滋擾和對付,而警方保護不了好市民,令人覺得在香港做好市民有甚麼用?特區政府又為此做了甚麼?東方做好市民的結果就是例子,令人覺得善有惡報才是社會的現實,但東方不會怕。
閱讀延伸: 東方報業集團的創辦人馬惜珍 報販霞姐被殺案
Tuesday, September 23,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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