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26, 2011

「葛輝事件」勢變巨星匯翻版 毓民「冷處理」惹猜疑

2011年5月26日
紀曉風

「葛輝事件」勢變巨星匯翻版 毓民「冷處理」惹猜疑

前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葛輝(Jeremy Godfrey)今年初突「劈炮」提早離職,有傳是因捲入涉款達2.2億元的「明益民建聯」招標風波,葛輝事後更去信立法會披露辭職原因,實跟政府操守問 題有關,並要求當局批准他到立法會「爆大鑊」。
至於曾被指在事件中向葛輝施壓的前民建聯副主席、現任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昨天就在立法會忽然向葛輝「開綠燈」,批准他到立法會「暢 所欲言」,但同時措詞強硬「提醒」葛輝,屆時所講一言一詞,都「須有證據支持」。
老紀就收到風,葛輝一連串「爆料」行動,背後原來有「過來人」教路,此人正是因維港巨星匯事件而跟政府鬧得勢成水火的前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 (Mike Rowse),兩人不約而同疑心有不甘「死食貓」,遂決定「爆料」跟當局「一拍兩散」,令事件隨時變維港巨星匯翻版,更精彩的下半集劇情,勢於不日上演。
立法會昨續討論「葛輝劈炮事件」,對於葛輝聲稱辭職跟政府事務有關,署理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批評有關言論傷害政府聲譽,但又同時表示,決 定「不反對」葛輝到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委員會澄清。
蘇錦樑開腔首肯而當局態度一轉,葛輝隨即以書面回覆傳媒,同時首次「深入披露」自己辭職的內情,透露自己當日審批涉款達2.2億元的「上網學習支 援計劃」的標書時,數次收到清楚訊息,指因「政治理由」要他必須選用有民建聯成員參與的「信息共融基金會」,最後甚至要他終止原本的遴選程序,他因不想合 謀誤導立法會,最終決定辭職。葛輝更踢爆,事後雖想到立法會爆料,卻一直遭前上司、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常任秘書長謝曼怡阻止,理由是他身為前公務員,在未獲 當局批准前,不得披露政府內部資料。

事件隨時變成羅生門,當中的來龍去脈,得由去年11月說起,據《東周刊》在11月初的報道,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於去年5月,就上網學習支援計 劃邀請有興趣的志願團體提交建議書,但遲遲未有公布花落誰家,《東周刊》獲得的政府內部文件更顯示,原來當局罕有地「逼婚」,強烈建議在評選中得分最高的 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與當時成立不足一年的信息共融基金會合作。

由於信息共融基金會由互聯網專業協會(iProA)主席鄧淑明牽頭成立,iProA又與民建聯關係千絲萬縷,創辦人兼前會長葛佩帆正是民建聯成員,跟曾任 民建聯副主席的蘇錦樑份屬黨友,報道指蘇錦樑曾多次出面向葛輝施壓,因而令人懷疑招標結果不公,有明益民建聯自己友之嫌。
至於原定於今年4月才合約屆滿的葛輝,就突然在今年1月底離職,當局當時解釋,他離職是因「私人理由」,但外間就猜測,葛輝因風波而成為了代罪羔羊。

辭職後兩個月才爆料
本來葛輝在離職後一直保持沉默,然而當局在3月時於立法會資訊科技及廣播委員會的一番解釋,卻疑似「辣㷫」葛輝,當局當時指他對招標事件有責任,葛輝於是 在4月中去信委員會,指有關說法不全面及有誤導,損害他在資訊科技業界內的專業聲譽;而令事件更添懸疑的,是葛輝表明向他施壓者,非當時的商務及經濟發展 局局長劉吳惠蘭,也非副局長蘇錦樑。因而令人頓把矛頭指向常秘謝曼怡。
至本月,事件又有新發展;委員會在準備討論事件前夕,葛輝再次去信委員會主席黃毓民,要求黃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好讓他能到委員會「爆 料」,正當老紀以為會有好戲上演之際,毓民卻對事件來一個「冷處理」,就算泛民議員在會議上紛紛呼 籲傳召葛輝,毓民卻「有異平常」,以主席權力一槌定音,決定只去信要求政府研究批准葛輝出席委員會下次會議。
毓民當日會議後曾稱,葛輝辭職後事隔超過兩個月才突發電郵說要爆料,卻對爆料內容語焉不詳,令人擔心事件可能只涉及他跟上司想法不一,未必涉及公眾利益。 對他如此「冷靜」又「冷淡」的反應,老紀昨再致電毓民,他強烈否認有心冷待事件,又強調當日會議後即去信當局要求安排,而蘇錦樑昨首肯准葛輝到立法會,他 將會盡快召開會議。
葛輝訴求終獲回應,老紀自然樂見涉事的多方人士,能在立法會上逐一澄清諸多猜測,至於事情連月發展,就令人有似曾相識之感,猶如數年前「維港巨星匯」的翻 版。
事實上,消息人士向老紀報料,指葛輝作出連串部署前,曾獲前投資推廣署署長盧維思教路。據悉,葛輝因不滿「食了死貓」,於是向年前成功為自己在「維港巨星 匯」事件翻案的盧維思求教,之後作出向立法會發電郵要求申訴的行動,又推出個人網誌準備作長期抗爭。至於政府昨突擺出「一於奉陪」姿態,估計是經部署後, 既有信心葛輝未必能提出足夠份量的實質證據,甚至指控隨時「死無對證」。然而事件是否會觸發更大規模的政治風波,卻是誰也不說準。

人民力量與共產黨外圍組織結盟


[5.21]觀塘區反港鐵加價簽名運動
http://www.youtube.com/watch?v=v-53R0_j6Lc

呢位朋友代表青暉全民快線、人民力量同選民力量o係度囉嗌咪,小弟 check 一 check 發現"青暉全民快線"係"青暉社區服務中心"o既外圍組織,"青暉社區服務中心"o既會長林劉少珊係始興政協委員,呢個組織更加支持 23 條立法.

我想問呢班共產黨o既外圍組織係唔係盜用左人民力量同選民力量o既 logo?

Source:
http://www.facebook.com/Synergy2000?viewas=0&sk=wall
http://www.basiclaw23.gov.hk/sc/download/index1.pdf

青暉社區服務中心林劉少珊會長捐贈450條圍巾,為始興兒童送來溫暖。作為始興政協委員,林劉少珊一直關心始興 幼兒教育,曾贈送過一批電腦及玩具到育苗幼兒園。


青暉社區服務中心o既青年委員會主席雷文鋒, 更加o係 08 年幫香港研究協會做票站調查
http://www.elections.gov.hk/legco2008/pdf/exitpoll_e.pdf

Thursday, May 19, 2011

陳偉業認霸官地建花圃

(星島)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人民力量陳偉業 承認,他位於大嶼山 南區?石灣村住所外的花圃,是政府用地。他曾經向政府租用該土地,由於要得到村長批准,他與村長又是「世仇」,關係「勢成水火」,所以無法申請。他表示若地政署要他遷走花圃,他會合作。至於村長指他「隻手遮天」,十三年來將屋前二千呎官地用石塊圍著當成「私家花園」,以至無法起丁屋及私家花園,陳偉業否認,指石塊圍地是附近居民所為。

  稱與村長「世仇」不獲批

  陳偉業位於大嶼山南區?石灣村二十號住所外空地,有人砌起石堆,將約二千平方呎政府官地「圍起」霸佔,又在該官地內擺放大量盆栽,並放置兩張沙灘椅歎日光浴,雖然石堆不像欄杆般可阻擋外人進入,但外來人士和村民一看,多以為「圍起」部分屬陳偉業的「私家花園」。

  記者前日登門造訪,女外傭稱陳偉業夫婦每晚均回來,又稱住所前數百呎放滿盆栽的地方屬陳偉業「私人花園」,但被石堆「圍起」的空地,則不知屬誰。土地註冊處 資料顯示,該丁屋業主登記人為陳偉業
妻子盧潔梅,盧於九七年斥資四百六十萬元,購入該三層高村屋。

  ?石灣村村長毛 銀福怒稱,早於九八年九月,他獲悉陳偉業砌石堆霸地後,已去信離島地政處投訴,但多年來仍未能解決問題。

  毛村長向記者提供一封離島地政處回覆其投訴、於九八年十一月發出的回函,文中稱發覺有人未經該處批准擴大平整地方,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張貼通告,警告有關人士停止繼續進行地盤平整工程,並打算對該村屋前「圍起」的平整地方採取行動。毛村長歎道,「政府話行動,十三年都未行動,陳霸業隻手遮天!」

  毛又稱,他於○五年去信離島民政事務專員馮浩然,稱有村民欲在陳偉業寓所外官地建丁屋,但因有人反對未能興建,令官地丟空多年,建議政府將該官地改建休憩公園,為村民提供消閒場所,但同樣因有人反對,公園也無法興建。

  陳偉業承認屋前的花圃屬於他的,由上一手租客搭建,以美化環境。他曾經向政府租用該地,但按規例,必須得到村長的批准。由於他曾支持村長的競爭對手,所以同村長關係「勢成水火」,「如果按正式程序申請,我唔相信會得到村長批准。」

  否認石塊圍起二千呎

  陳偉業聲稱,曾經向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 反映,「我同林鄭講,如果申請到我實申請,一年萬幾蚊租金我願意畀,但是現時的制度去做,無可能申請到。」至於屋外用石塊圍起的二千呎花圃,陳偉業表示,石塊並非他鋪砌,花圃也不是他的,而是屬於附近居民。

  地政總署 發言人表示,地政處人員昨日往實地視察,發現該政府土地有矮石壆及擺放盆栽等雜物。地政處會聯絡相關人士於指定時間內自行移去或清拆有關物件。陳偉業回應說,「如果有違規,咪按規矩處理,但你看看成條村的情況啦。要搬(屋前的盆栽)咪搬,有咩所謂?。」記者 陶法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