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ly 9, 2010

我是民主黨人 陳莊勤

<明報>
2010-06-24

我是民主黨人
陳莊勤


我想對公社兩黨說,我是你們口中說變相公投的50 萬選民之一,但我並不支持你們的做法,同時也沒有向你們破口大罵,反之我投上了我的神聖一票。

我痛心的是一些泛民中人以最不道德的手法奪取他們心目中的道德高地。

我是民主黨人。從港同盟到今天民主黨,整整20 年。我想作為一個沒有公職、沒有黨內職位的普通資深黨員,我想我有資格為民主黨說幾句話。

以不道德手法奪取心中的道德高地過去這麼多年我主持過黨內很多次的會員大會,包括近期極具爭議的兩次黨內辯論:5 區變相公投及政改改良方案的辯論。每一次黨內的辯論都使我深深體會到民主黨是香港政壇中最成熟、最開放、最理性和具有最充分黨內民主的政黨。雖然面對近期一同走在民主路上的泛民同路人的謾罵、嘲諷、揶揄和抹黑,我仍以自己是一名民主黨員為榮。

我相信很多民主黨友都會同意,作為一個民主黨人,在過去十多二十年,除了付出外,不會有絲毫個人的利益回報。這些默默地追隨民主黨走在民主路上只會耕耘和付出而不問回報的普通黨友,是我最尊敬的一群。

草根階層的黨友及支持者,在社區工作,政治對手的抹黑、謾罵、侮辱,每當選舉,是例必面對的現實。即使是平日的社區工作,也面對建制派支持的地區組織、法團組織乃至政府部門的留難阻撓。但他們從不退縮,仍然背負民主黨黨人及民主黨支持者這沉重的擔子,為爭取民主而默默耕耘。6 月21 日晚的大會,近八成的黨友支持了民主黨領導層提出的政改改良方案。如果說民主黨是出賣香港的民主, 那是對這些20 年來不求名、不求利、默默為民主耕耘,只有付出,不問回報的民主黨黨友最大的侮辱。

以自己是民主黨員為榮

我是一個過來人,我對作為民主黨人在香港這樣的社會環境下所承受的壓力、面對的排擠與嘲諷,有覑很大的體會。

作為一個民主黨人,在過去乃至現在香港這樣的社會環境下,在個人職業以至事業發展因背負民主黨員身分而處處碰上歧視、排擠和不公平對待的我已不想多說。即使是私人的生活空間,也很多時候要面對別人異樣的目光,承受無形的壓力。我已記不起多少次,很多熟識的、不熟識的朋友在毫不政治的社交場合向我提出對民主黨的質詢和指摘。他們之所以向我提出,我想有兩個理由。第一,他們對民主黨有期望,希望民主黨作為植根香港以追求民主為目標的重要政黨能為他們做一些事情。第二,以黨員人數來說,民主黨只是一個小黨,絕大多數的人不會加入一個只會承受壓力而毫無個人利益可言的政黨。作為民主黨員這隻稀有動物出現在這些朋友前,他們很自然地會基於對民主黨的期望,盡情吐心中對民主黨不滿的地方。

這些好友的質詢和指摘,我完全理解。民主黨在一些事情上,也犯過錯誤。但我希望民主黨的支持者可以從過去20 年來的經歷看到二點。第一,民主黨對全民一人一票的普及而平等選舉制度的追求和信念,從來沒有動搖。第二,民主黨從來沒有偏離重誠信、勇於承擔和服從黨內民主決定的良好傳統。

今天改良政改方案的提出,有人說是民主黨出賣了民主,把民主黨大罵。這太容易了,毫不需要任何的道德勇氣。就如殖民地時代、末代港督彭定康先生提出的政改一樣,當每一個人在亢奮於主權回歸的時候,罵一個殖民政府的首席官員,太容易了,不需要任何道德勇氣;但要細心看看他提出建議的內容,再去支持推動,需要在政治上作出很大的承擔,在社會承受很大的壓力。我很驕傲,民主黨當年做到背負這歷史重擔的任務。今天,面對同樣的困難,我們為什麼要退縮?

提出政改改良方案,為獲取階段性成果,民主黨願意作階段性的妥協。泛民中人,對民主黨指摘,我不介意;反正過去20 年來,我們已慣於正面別人的揶揄和指摘。我痛心的是一些泛民中人對民主黨領導層的惡毒人身攻擊。我痛心的是一些泛民中人把民主黨推向深淵後,然後以最不道德的手法奪取他們心目中的道德高地。

民主黨不參與公投仍仗義執言

公社兩黨5 位議員辭職推行變相公投,立法會一些建制派議員故意流會阻撓他們在立法會發表辭職宣言,民主黨雖不參與公投,仍仗義為他們執言,批評建制派的做法。看看今天,同是道不同、民主黨受到這些民主同路人怎樣的對待?

5 月14 日下午,我在灣仔被的士撞倒地上,左腿骨裂送到東區醫院,兩天後5 月16 日我趕快出院撐覑手架一拐一拐走進票站為補選投票。與我及我太太同行有投票權的大女兒堅決不投票。為此,我這一生人第一次向人公開了我的投票取向。我對我的女兒說: 「我投了白票;我不支持參選的人,但我支持的是我的投票權利。」我太太聽了,也驚覺地說: 「這麼巧,我也投了白票。」

我想在這裏說,我是公社兩黨口中說的50 萬選民之一,但我並不支持你們的做法,同時也沒有向你們破口大罵;反之我投上了我的神聖一票。我和我的太太也為使我的女兒了解投票的真義而第一次向別人公開了自己的投票取向。

這次你們太過分了

很多年前有一次在立法會大樓門外,梁國雄先生在示威,我走前對他說: 「長毛,我很佩服你,你做了一些我很想做但提不出勇氣做的事。」今天,作為民主路上的同路人,我仍然敬重梁國雄先生以至社民連諸位為民主的敢作敢為的作風。但我必須說的是,不論是黃毓民先生也好、陶君行先生也好,梁國雄先生也好,陳偉業先生也好,這次你們太過分了。




<明報>
2010-07-02
我是民主黨人(二)
陳莊勤


“在關鍵時刻,因別人的辱罵而逃避作出理性與良知的判斷和抉擇,才是背叛了選民”

6 月24 日明報刊登了我的短文〈我是民主黨人〉後,電郵給我一位讀者的回應。這位讀者說: 「陳先生有中國人傳統的最大美德——愚忠。」感謝這位讀者的回應,他提醒了我對民主真義的再思考,勾起了對民主二三事的回憶。

民主是什麼?民主是包容,是尊重和聆聽與你不同意見的人。

這些日子,社民連及80 後的年輕人不斷批評民主黨,說選民選民主黨議員入立法會是因為民主黨在選舉時要求2012 雙普選,而今天民主黨違背了選舉時的承諾。那使我想起了在大學時與政治課的教授討論過究竟民主選舉是選舉選民的民意代表人抑或是選舉選民的利益代理人?選民選的是單單完全執行他們的意見的代表?抑或是選一些能作出理性與良知判斷以達至爭取他們的利益的代表?

社工界的代表張國柱先生雖然是支持政改改良方案普選聯的一員,但他說他的社工選民大多數的意見是反對方案,所以他按他的選民意見投反對票。另一方面,衛生界的李國麟先生同是普選聯,他的選民有3萬多人,遠較社工多,意見紛紜,李先生在電台的節目中很坦白說沒有做民調,他憑他自己的理性判斷去投贊成票。

英政治家Edmund Burke 的一段話

主張代議政制政府,被稱為既是保守派也是自由主義者的18 世紀愛爾蘭裔英國政治家Edmund Burke 曾經就民選代表對選民的責任說過這樣的一段話:

“It is his duty to sacrifice his repose, his pleasures, hissatisfactions, to theirs; and above all, ever, and in all cases,to prefer their interest to his own. But his unbiased opinion, his mature judgment, his enlightenedconscience, he ought not to sacrifice to you, to anyman, or to any set of men living......Yourrepresentative owes you, not his industry only, but hisjudgment; and he betrays, instead of serving you, if hesacrifices it to your opinion. ”

Edmund Burke 所表達的是民意代表永遠要把選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該如何保護和爭取選民的利益,他對選民說的是: 「你的代表對你而言,不單單是付出勞力為你服務,也是他對事物的判斷;假若他因為要迎合你的意見而放棄了他自己的判斷,那他沒有服務你,他背叛了你。」

在這充滿覑各種不同意見的多元社會,民主是什麼?民主是在代議政制中我們不能期望我們選出的代表在每一件事情上與我們的意見一致,但我們必須要求我們的代表以選民利益為前提作出理性與良知的判斷。

逃避作理性判斷才是背叛選民

民主黨是一個跨地區、跨階層,代表不同意見的選民的政黨。面對支持者中可能是兩種極端不同的意見,無可避免地必須要作出判斷和抉擇。在關鍵時刻,因別人的辱罵而逃避作出理性與良知的判斷和抉擇,才是背叛了選民。當然,假若將來證明今天民主黨的判斷是一個錯誤的判斷,選民自會在將來的選舉中給予民主黨嚴厲的懲罰。

梁國雄先生多次提到劉江華先生因親左而要離開港同盟,劉千石先生因主張與中方溝通而被迫離開民主黨,民主黨今天與中央溝通,因此應還予兩位劉先生一個公道。但事實並非如此。劉江華先生先在1991年的選舉中支持非港同盟候選人,違反紀律,經紀律程序在港同盟內部被公開譴責,劉江華先生自己選擇退出了港同盟,後來才加入民建聯。劉千石先生在2000 年時同是前铫及民主黨成員,違反民主黨員不能同是不同政黨成員的規定。劉千石先生不肯在前铫與民主黨之間作出抉擇,結果民主黨紀律委員會經聆訊後革除了劉千石先生的民主黨籍。劉千石先生是在離開了民主黨後才提出與中方溝通的。

兩位劉先生並不是如梁國雄先生所說是因政見不同而被港同盟∕民主黨逼走,他們是因違反政黨紀律,經過嚴謹的程序而被作出不同的紀律制裁的。

這使我想起了1976 年春天天安門事件後,毛澤東先生一個人說了算,罷免了鄧小平先生當時的副總理職位。中共當時的做法,明顯違反了憲法內說明,任免總理及副總理必須由人大常委會決定的程序規定。那年,到當時象徵中共在香港權力所在的中國銀行總行門外示威抗議中共違憲的只有兩位年輕學生。一位是天主教大專聯會的麥宗民先生,另一位是當時仍在香港大學念法律的何俊仁先生。

民主社會中,當一個人被指越線和犯規時,民主是什麼?除了包容,民主還包含了按民主社會接受的程序去處理越線和犯規。梁國雄先生說民主黨欠兩位劉先生一個公道。我只可以說在處理兩位劉先生的事情上,至少港同盟和民主黨並沒有如毛澤東先生般一個人說了算把鄧小平先生的副總理職位罷免,沒有如黃毓民先生一樣一個人說了算便要把民主黨革除於泛民之外。

受千萬後世人推崇的愚忠故事

在1976 年, 「民主」仍是脆弱的呼喚;今天,「民主」已是雄壯的交響。也因如此,在民主路上,民主黨的領導人更應該感謝和細心聆聽泛民中人對民主黨的批評與指摘,這些批評與指摘提醒了民主黨人必須恒常以謙卑的心、理性的思維、包容的胸懷、不亢不卑的態度、戰戰兢兢地在爭取民主的路上繼續前行。

最後,也許應回來談談「愚忠」。

我與我的大女兒討論「愚忠」是不是一個貶詞,我對我的女兒說了一個我常常對人說傳誦千古受千萬後世人推崇的愚忠故事。

16 世紀英王亨利八世為了離棄妻子,把英國天主教會脫離不容許信徒離婚的羅馬教廷,推自己為英國教會之首,並動員英國的貴族與官員輿論支持他的決定,當時大法官Thomas More 基於對天主教信仰的忠誠拒不表態支持亨利八世,但也沒哼半句反對,一直保持緘默。直至最後享利八世找人誣告他發表反對英王言論,以叛國罪判他死刑。流傳的說法是在行刑前,忠於自已信仰的Thomas More 說「主佑英王,但永以主為先。」(God saves the King, But Godcomes first)

我想對這位稱我為愚忠的讀者說: 「我是民主黨人,但永遠以『民主』二字為先。」




<明報>
2010-07-08
公民黨大律師的道德勇氣去了哪?——我是民主黨人(三)


7 月1 日下午的遊行,我到了維園,與黃國桐律師及一些港島區的民主黨黨友及支持者在民主黨遊行隊伍的中間。隊伍中插雜了一些手持批評民主黨出賣港人紙牌的年輕人,民主黨隊伍橫額的前面,幾個年輕人拉開一張指摘民主黨的白色橫額,走兩步停一步的不斷阻撓民主黨遊行隊伍的前進。每當民主黨叫口號時,他們插在民主黨遊行隊伍的中間使用他們的喇叭及倒彩聲,掩蓋民主黨的口號,從維園走出電車路進入銅鑼灣,本來只需要5 分鐘的路程,民主黨在被這些人阻撓下走了超過30 分鐘。到了政府總部,這些人更以肢體暴力侵犯民主黨人,個別報章形容的是民主黨的人在警員的保護下「落荒而逃」。

流氓無賴行為是非對錯明顯我們向粗言和暴力屈服了?

在遊行時民主黨楊森先生不時提醒遊行的民主黨友及支持者「打不還手、罵不還口」。在這民主的苦行路上,一眾的民主黨友及支持者、只默默前行。接受不時路旁傳來對民主黨的指摘謾罵。

其實,7.1 遊行前,黃毓民先生說他的支持者只會「動口不動手」時,我已很清楚他在向香港巿民及他的支持者傳遞一些在遊行時該怎樣對待民主黨的信息。因而面對路旁個別人的謾罵,我可以坦然面對。但對那些假民主之名而插入民主黨隊伍中間破壞民主黨人的遊行,強行擠在民主黨隊伍前面阻撓民主黨隊伍前進的行為,老實說,我接受不了,我也不相信有誰能接受得了。

在任何一個正常的遊行活動,有人這樣的破壞及阻撓別人的,已經是刑事罪行,受害人是可以報警求助的,但當然,民主黨沒有,民主黨友及支持者只默默地用比正常多一倍的時間走完這民主苦路。

這些個別政治流氓的無賴行為,遊行當天,參與遊行的人均有目共睹,第二天報章也廣泛報道。這絕對不是辯論不同政見的問題,這是不折不扣的政治流氓無賴、假自由民主之名妨礙別人行使民主權利的行為。從民主政治的角度,這些人正是以行使自己自由權利之名阻撓了別人行使遊行權利的自由。這也不再是言論與表達自由的問題,這是人倫對錯、這是社會行為準則底線被侵犯、這是一些人的遊行權利被另外一些人用近乎違法的行為惡意阻撓的問題。

面對這些流氓無賴行為,是非對錯非常明顯,我失望的是社會上並沒有很多人站出來說說公道的說話。難道,我們都向粗言侮辱和暴力侵犯屈服了嗎?我更失望的是同是泛民、以保護公民權利為己任的幾位公民黨尊貴大律師,至今始終並沒有在這些大是大非的對錯上哼半句公道說話。大律師為公義、為維護別人民主權利而敢言的道德勇氣去了哪裏?我想問問,假若被別人惡意插入隊伍中間破壞遊行的是公民黨的隊伍,被肢體暴力侵犯是公民黨的隊伍,幾位尊貴大律師會接受嗎?

5 區變相公投時,報章頭條大字說何俊仁站出來、民主黨站出來。我常常說,因對政改持不同意見別人對民主黨的批評指摘,無論如何激烈,我不介意;但在這些人倫對錯、社會行為準則底線被挑戰、一些人的遊行權利被人惡意破壞阻撓的大是大非問題上,立法會內公民黨的幾位大律師,並沒有履行民意代表直斥其非的責任;我想不通,難道他們心底裏同意這些政治流氓的無賴行為?如果是的話,我倒希望他們能公開表示一個態度。又難道,就如我的一個律師朋友說的一樣: 「算了吧,一個普通工人一年的工資只可以勉強聘請這些超級大狀到法庭為他們仗義執言半天而已。」

然後,看看另一個場合。報章說在上周六的一個政制研討會中,把民主黨罵得最徹底的梁國雄先生趨前希望與公民黨的余若薇女士握手,余若薇女士拒絕握手,說自己「有少少藍血」。如果這便是有貴族藍血血統的公民黨為保住不喜歡激進做法的選民的選票的姿態,Sorry, I am not impressed.

選舉是政黨的生命。

在1995 年,我參與提名吳靄儀女士循法律界功能組別參與立法局選舉,一直也在支持她。在2000 年,民主黨為大局覑想,禁止黨員參與港島區因程介南先生去職而進行的立法會內補選,傾全黨之力支持余若薇女士參選。今天,面對與不同政見無關的是非對錯,公民黨竟然可以對一些人的公民權利被侵犯視而不見,以旁觀者的沉默、客觀上成為這些行為無賴的政治流氓的幫兇,間接上鼓勵他們以後繼續這樣做。我不知道是不是為了選票,常常把公義掛在口邊的大律師也可以對這些近乎違法的行為保持沉默,政治現實如此,我只覺極度的疼心。

「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拚死捍衛你表達觀點的權利」

7 月1 日那天,在酷熱的天氣下,作為一個民主黨人,我站在維園被惡意插入民主黨遊行隊伍的人謾罵。民主黨的隊伍在遊行中被惡意阻撓、被粗言穢語辱罵、在政府總部被粗暴肢體衝撞。若是因為不滿民主黨而在路旁指罵,我認為無所謂。但7 月1 日那天已不再是「動口不動手」。而是有這麼一小撮人以粗暴行動侵犯民主黨人遊行表達意見的行為,以肢體粗暴衝撞遊行的民主黨人的行為。作為一個普通的巿民、作為一個法律界的選民,我想請吳靄儀小姐及她所屬的公民黨以大律師一貫是其是非其非的作風,表示一個鮮明的態度,他們究竟是支持贊同這些行為、抑或是反對及譴責這些行為、又抑或顧左右而言他地說一些不覑邊際的三流政客說話,或甚而仍然不發一言繼續避免得罪這些行為無賴的政治流氓以爭取他們的選票?

讀法律的人都會永遠緊記18 世紀啟蒙時代法國思想家, 被公認是啟蒙運動領袖和導師的伏爾泰(Francois-Marie Arouet Voltaire)的一句話: 「我不同意你的觀點,但我拚死捍衛你表達你的觀點的權利。」(I disapprove of what you say, but I willdefend to the death your right to say it.)

作為一個民主黨人,我有我的立場,別人不同意我的立場把我批評指摘,我不介意。作為一個法律界的選民,我在這裏很坦白對吳靄儀女士說,妳作為一個大律師、法律界的代表,如果你掛在口邊的公義只包含你及公民黨的政見,而不是也用作捍衛與妳政見不同的人不受違法阻撓及不受無理粗暴攻擊辱罵地行使政治權利的話;如果妳對這種近乎違法的阻撓別人行使公民權利的行為不發一言、對這種無理粗暴辱罵及以肢體惡意侵犯衝擊不同政見的人的行為不表示一個鮮明的態度的話;那對不起,我再找不到任何理由繼續在法律界功能組別中支持妳及公民黨的任何律師。

No commen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