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2011年5月20日 星期五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人民力量陳偉業 承認,他位於大嶼山 南區?石灣村住所外的花圃,是政府用地。他曾經向政府租用該土地,由於要得到村長批准,他與村長又是「世仇」,關係「勢成水火」,所以無法申請。他表示若地政署要他遷走花圃,他會合作。至於村長指他「隻手遮天」,十三年來將屋前二千呎官地用石塊圍著當成「私家花園」,以至無法起丁屋及私家花園,陳偉業否認,指石塊圍地是附近居民所為。
稱與村長「世仇」不獲批
陳偉業位於大嶼山南區?石灣村二十號住所外空地,有人砌起石堆,將約二千平方呎政府官地「圍起」霸佔,又在該官地內擺放大量盆栽,並放置兩張沙灘椅歎日光浴,雖然石堆不像欄杆般可阻擋外人進入,但外來人士和村民一看,多以為「圍起」部分屬陳偉業的「私家花園」。
記者前日登門造訪,女外傭稱陳偉業夫婦每晚均回來,又稱住所前數百呎放滿盆栽的地方屬陳偉業「私人花園」,但被石堆「圍起」的空地,則不知屬誰。土地註冊處 資料顯示,該丁屋業主登記人為陳偉業
妻子盧潔梅,盧於九七年斥資四百六十萬元,購入該三層高村屋。
?石灣村村長毛 銀福怒稱,早於九八年九月,他獲悉陳偉業砌石堆霸地後,已去信離島地政處投訴,但多年來仍未能解決問題。
毛村長向記者提供一封離島地政處回覆其投訴、於九八年十一月發出的回函,文中稱發覺有人未經該處批准擴大平整地方,已根據土地(雜項條文)條例張貼通告,警告有關人士停止繼續進行地盤平整工程,並打算對該村屋前「圍起」的平整地方採取行動。毛村長歎道,「政府話行動,十三年都未行動,陳霸業隻手遮天!」
毛又稱,他於○五年去信離島民政事務專員馮浩然,稱有村民欲在陳偉業寓所外官地建丁屋,但因有人反對未能興建,令官地丟空多年,建議政府將該官地改建休憩公園,為村民提供消閒場所,但同樣因有人反對,公園也無法興建。
陳偉業承認屋前的花圃屬於他的,由上一手租客搭建,以美化環境。他曾經向政府租用該地,但按規例,必須得到村長的批准。由於他曾支持村長的競爭對手,所以同村長關係「勢成水火」,「如果按正式程序申請,我唔相信會得到村長批准。」
否認石塊圍起二千呎
陳偉業聲稱,曾經向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 反映,「我同林鄭講,如果申請到我實申請,一年萬幾蚊租金我願意畀,但是現時的制度去做,無可能申請到。」至於屋外用石塊圍起的二千呎花圃,陳偉業表示,石塊並非他鋪砌,花圃也不是他的,而是屬於附近居民。
地政總署 發言人表示,地政處人員昨日往實地視察,發現該政府土地有矮石壆及擺放盆栽等雜物。地政處會聯絡相關人士於指定時間內自行移去或清拆有關物件。陳偉業回應說,「如果有違規,咪按規矩處理,但你看看成條村的情況啦。要搬(屋前的盆栽)咪搬,有咩所謂?。」記者 陶法德
Thursday, May 19,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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