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turday, February 13, 2010
黃毓民涉坐霸王頭等東鐵
http://brunhild.sakura.ne.jp/up/src/up431073.jpg
黃毓民涉坐霸王頭等東鐵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0213/00176_011.html
【記者林凱旻報道】因參與「五區公投」而辭去立法會議員職務的前社民連主席黃毓民,
昨早乘坐東鐵頭等車廂時,被港鐵職員揭發沒有依法「補飛」(補付頭等與普通車廂的差價),
期間黃更訛稱自己仍是議員與職員辯駁。職員最後只向他發出警告信,沒有如慣常做法要他
繳交罰款。有目睹事發經過的市民批評黃知法犯法、態度囂張。有立法會議員擔心港鐵為免
得罪公眾人物,而未有秉公處理事件。
高叫「我係議員」
本報昨日收到市民魏先生投訴,指早上約十一時他乘坐一架東鐵南行列車的頭等車廂抵達
九龍塘站時,目睹在同一車廂的黃毓民,被多名港鐵職員帶到月台一旁,詢問為何他的
八達通卡沒有頭等「補飛」紀錄,期間黃態度囂張,高叫「我趕呀嘛,我係議員嚟㗎嘛,
我為市民服務㗎嘛!」魏先生批評黃知法犯法,「以為自己係議員就大晒」,擔心港鐵
未有秉公辦理。
黃毓民接受本報查詢時證實事件,指當時正趕往位於廣播道的港台出席節目,「我趕頭
趕命,一見到有車就衝入去,所以先唔記得拍卡,唔通真係慳佢嗰幾蚊咩(該程差額為
四點九元)?」他又辯稱以為車廂內亦有拍卡裝置才會「擺烏龍」,強調事後已向港鐵
職員道歉,職員最後向他發出警告信。
本報在過去兩年接獲超過廿名市民投訴,指在首次被捉後即遭港鐵罰款,當中包括學生
、外傭、甚至不熟悉本地情況的內地旅客。
港鐵發言人以保障乘客私隱為由,拒絕評論個別事件,只說根據《港鐵附例》第十五條
,任何乘搭頭等車廂的乘客在上車前,必須持有頭等車廂單程票或已有頭等核准紀錄的
八達通卡,港鐵職員可根據個別情況,向違法者徵收附加費或發出警告信。
對其他市民不公立法會議員陳鑑林指出,很多市民不小心忘記「補飛」,首次被捉即
被港鐵罰款,黃卻可警告了事,擔心港鐵為免得罪公眾人物而未有秉公處理,對
其他市民不公。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