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傷譚凱邦助選員 社民連唔肯賠湯藥?
2008年11月13日
廣 告
【明報專訊】Emily噚日翻查選舉申報開支,發現落選的九龍西獨立候選人譚凱邦有項開支申報,指有助選人員被另一候選人社民連黃毓民助選人員弄傷,要入急症室,收費100元。譚凱邦該項申報除有醫生證明,仲包埋報案紙。
譚凱邦解釋,當日助選人員因為黃毓民助選團綁唔實支竹,結果被扑中頭,並批評呢個係對方疏忽,要求賠償。但佢追幾個月數,對方都唔肯賠,就諷刺社民連成日講「公義」,感到好失望。
Wednesday, November 12, 2008
Subscribe to:
Post Comments (Atom)
1 comment:
整件事的始末如下:
遭黃毓民之助選團義工不禮貌對待及弄傷
我是立法會九龍西候選人譚凱邦先生的助選團義工之一,在立法會選舉期間被黃毓民之義工弄傷,被送入急症室,事後向黃毓民追討$100之急症室費用及共$21之車費,怎料卻被黃毓民本人責罵,而事件發生至今已三個月,本人向黃毓民之選舉代理人王學今律師發信多次追討,並附上本人當日入院之醫生證明書、收費單、弄傷本人之義工相片及本人當日之報案紀錄(載有事發經過、該義工之姓名及該義工當日向本人承認疏忽及向本人道歉),但黃毓民方面竟在證據確鑿下仍不予理會,本人於十月二十二日晚上曾致電王學今追討,但此人竟然cut線,證明社民連等人的操守到底有多「好」,所以我決定公開事件,希望社會大眾更加清楚此幫人等的為人!以下為本人當時發給黃毓民的信件:
黃毓民先生:
你好!本人乃立法會九龍西候選人譚凱邦先生的助選團義工之一,我們的助選團隊與區內其他助選團隊一向保持良好關係,而本人一向亦十分尊敬 閣下,但今天下午於美孚新村所發生的事情,實在令本人對 閣下之團隊十分失望,本人亦認為有必要向 閣下詳述。
事緣於今天 (2008年8月18日)下午四時多,譚先生及他的助選團正於美孚地鐵站A出口進行宣傳。直至五時十五分左右, 閣下的助選團亦有兩名成員到達美孚 (兩人為男性,一位年約40,穿白色T-恤,另一位則年約20多及穿黑色上衣),並開始在附近的欄杆綁上有 閣下樣子的旗幟,預備宣傳工作。
當時,本人站於美孚地鐵站A出口處,背靠欄杆,看管放於本人左側地面上的義工們之財物,而本人右側欄杆則綁着一傳單回收箱及一宣傳紙牌。在下午五時二十分左右,本人目睹 閣下之其中一名助選團成員—白衣之中年男子—拿着一面旗幟行到本人身邊,隨即在本人的右側欄杆綁上該面旗幟。當時,這面旗幟和本人非常靠近,竹造的旗桿多次拍打到本人的頭,而隨風飄揚的旗身更不斷拍打着本人的面。本人覺得十分奇怪:難道本人是透明的嗎﹖何以 閣下的義工對本人視若無睹?竟然連一句「唔該借借」也欠奉?當時,本人見到在右側,其實尚有十五吋左右的欄杆供白衣男子綁旗幟,於是,本人便有禮地請他向右側移動一些,怎料,此人依然固我,既沒有相應行動,連話也不回應一句、看也沒有抬頭看本人一眼,本人覺得非常不受尊重,而且旗幟繼續拍打本人,所以,本人再次以強硬的語氣提出要求,這次,本人得到的答覆是:此人要求本人向左移開。本來,如果此人在未綁旗幟前,有禮貌地請本人讓開,本人絕對願意合作。惟此人實在太目中無人及傲慢無禮,再加上本人左側地上放了義工們的袋子及財物,在袋子旁是垃圾箱,本人實在退無可退,於是,本人拒絕白衣男子的要求。此時,譚先生剛好行經,本人便向他詳述事件,他亦立即向白衣男子要求把旗幟移開。怎料,此人竟然對譚先生視而不見,和他之前對待本人一樣,於是,譚先生提高聲線對此人說話,接着我們三人爭吵了數句,此人終把旗幟移開一些,但他始終亦把旗幟蓋在我們的回收箱及宣傳牌。
就在此人和譚先生轉身離開不久,旗幟因為一陣風而向左側倒下,而本人亦首當其衝,被旗桿猛力拍打頭部,當時在本人對面推銷渣打銀行信用卡的兩名男職員均目睹整個事發經過,本人感到頭部劇痛及暈眩。過了一會兒,本人情況輕微好轉,本人便去找此名白衣男子,要他為其疏忽負責。當本人向村口方向行時,遇到譚先生,當他知道事件的始末後,即陪同本人找此人,當我們轉身時,便見到此人拿着一面旗幟,與另一名黑衣的男子向A出口方向行。於是,本人和譚先生便走前告訴此人,本人被旗桿拍到,要求他道歉。令人髮指的是,此人當知道本人受傷後,並沒有停步,連看也沒有看本人一眼,更沒有道歉及慰問本人。於是,本人走在此人面前擋其去路,他才停下來,但他由始至終也沒有向本人道歉,於是本人決定報警處理。
在警方的調解下,此人終於亦肯向本人道歉,惟本人損失慘重,除了頭部劇痛外(直到現在凌晨十二時多亦隱隱作痛),亦損失了兩小時在急症室留院觀察,失去了兩小時的宣傳時間,並且遭遇到此人的不禮貌待遇,令本人畢生難忘。
本人認為,身為助選團成員,理應給人有禮、誠懇、專業的印象,可惜,本人從此白衣男子身上,看不到這些特質,本人只看到一名穿著印有 閣下姓名、紅色背心的傲慢、無禮、幼稚、毫無風度、沒有責任心及死不認錯的所謂助選團成員,本人膽敢說一句,此人簡直有辱 閣下、有辱社民連的名聲與形象!補充一點,本人當時並沒有穿上任何助選服飾,只是穿著便服,如果本人是美孚新村的居民或是九龍西選民,此人如此態度,後果真是不堪設想。
本人懇請 閣下好好管束各助選團成員,如此人是 閣下之受薪員工,更應加以懲治及警告,以免同類事情再次發生。
最後,本人是次來函,亦希望追討有關的醫療費用及車費,合共$121,計算方法如下:
1. 急症室收費$100
2. 譚先生父親陪同本人送院後,乘小巴90P回美孚車費$3
3. 譚先生乘90P到瑪嘉烈醫院陪伴本人之車費$3
4. 譚先生及本人乘小巴407A回葵芳之車費$4.1x2=$8.2
5. 譚先生及本人於葵芳乘九巴31M回家之車費$3.4x2=$6.8
合計:$100+$3+$3+$8.2+$6.8=$121
至於失去的義工時數及宣傳效力,本人不予追究,惟希望在未來幾星期,萬一遇到今天的情況時,大家能好好協調,有商有量。另外,因本人是次頭部受傷,如本人日後因是次意外而產生任何後遺症,而經醫生證明是因此次 閣下助選義工之疏忽而導致,本人將保留追究之權利。
祝
身體健康!
立法會九龍西候選人譚凱邦先生助選團義工
黃xx上(不便透露本人全名,請見諒)
二零零八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本人於八月十八日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急症室之收費單據及瑪嘉烈醫院急症室醫生發出、證明本人頭部受傷之醫生證明書。
註:請 閣下或 閣下之職員,於收到此信之日(即二零零八年八月十九日)起計七天內(即二零零八年八月二十五日或之前),將$121之劃線支票(抬頭為 Wong x x)郵寄到以下地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地址不便透露)
資料來源:遭黃毓民之助選團義工不禮貌對待
Post a Comment